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026年2月6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6〕42号),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措施,明确将“挖矿”活动、虚拟货币交易、代币发行融资及相关违法犯罪(如洗钱、诈骗、非法集资)纳入重点整治范畴。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研重地,需坚决杜绝虚拟货币相关风险隐患。
现根据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,各单位要对相关情况(见附件)进行排查,并于3月13日下班前将相关情况WORD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送现教中心。
本次自查旨在全面摸清校内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底数,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请各单位务必重视。
联系人:梁志峰
附件:自查排查情况表
现教中心、保卫处
2026年3月12日
附件
自查排查情况表
报送部门(盖章)___________
序号 | 部门名称 | “挖矿”自查排查情况简述 | 涉及“挖矿”人员数 | 处置情况 |
教师 | 学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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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1.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均需填写;
2.如不存在上述情况,在排查情况简述栏中填写“无”;
3.如存在上述情况,所有栏目均要填写;
4.“处置情况”指本次自查排查发现情况后开展的处置工作情况。